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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铺优惠叠加规则升级公告(2月5日更新)

发布于: 2026-02-05 09:54:06

尊敬的开发者:

您好!

为进一步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平台将于2026年3月10日00:00:00起,升级店铺优惠叠加规则,优惠券和多件优惠(原店铺宝)及第三方店铺满减满折类优惠的优惠叠加规则,由现行的“叠加生效”模式,升级为“互斥择优生效”模式,即一个子订单仅生效其中优惠力度较大的一个优惠。

基于上述功能变化,请您自查所开发店铺满减满折类优惠工具的优惠处理逻辑,确保在升级后可以按照上述规则生效优惠。同时建议在工具界面显著位置增加优惠叠加提示,并提醒商家对升级后的到手价就行核查避免优惠叠加规则升级后商品出现高价,影响转化。

以下是本次升级的详细内容:

 

一、升级说明

*升级内容

店铺级优惠从叠加升级为互斥同一子订单中,店铺内满减满折类优惠包含优惠券和多件优惠(原店铺宝)将不再叠加生效;系统将根据消费者实际购买情况择优生效一个优惠。

 

其他层级优惠叠加规则保持不变包括单品优惠(单品立减官方立减等)、平台优惠(跨店级满减、消费券等)及消费者资产的优惠叠加规则不变,仍执行现行规则。

*升级范围

本次规则升级影响所有开放平台和服务市场内店铺满减满折类营销管理工具。

*新规则案例说明

商家店铺内商品A单价100元,该商品同时配置生效多件优惠-满 2 件打 9 折和店铺优惠券-满 200 减 10 元,当消费者购买 2 件商品A时:

 

优惠生效方式

生效优惠

消费者实际支付

升级前

叠加

优惠券满 200 减 10 元(生效)

满件折满 2 件打 9 折(生效)

100×2×0.9-10=170元

升级后

互斥择优

优惠券满 200 减 10 元(不生效)

满件折满 2 件打 9 折(生效)

100×2×0.9=180元

 

二、升级时间和范围

*升级时间:2026年3月10日00:00:00

上述升级时间暂定,如后续有调整,请以平台另行通知为准;

在此之前设置的店铺满减满折类营销管理类均按新规生效;

*影响商家范围:全平台所有商家

本次升级为全平台统一升级,升级后平台上经营的所有商家(飞猪商家除外)均会生效新规则;

 

三、开发者准备

为顺利切换,建议开发者朋友们可以完成以下动作:

第一步:检查是否提供店铺满减满折类营销管理工具

第二步:在工具内公告和提示商家优惠规则升级可能导致的变化,同时在相关工具内展示《官方工具优惠叠加规则升级公告》

 

四、问题反馈

感谢您对平台的支持与关注,如有问题,请提交工单咨询。

 

淘宝开放平台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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