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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妈妈营销拍档运营规则

更新时间:2024/03/14 访问次数:7274

本规范于2024年3月6日最新修订。

第一条 定义

阿里妈妈营销拍:是以服务商提供的托管、软件、数据营销及创意等其他服务、应用等为交易对象,由阿里妈妈及其关联主体提供相关软件、技术支持的网站(网址:amp.taobao.com)。

服务商:指成功入驻营销拍档,向阿里妈妈营销产品用户提供相应托管、软件、创意、数据营销及其他服务的单位,具体服务事项参见本规则。

第二条 阿里妈妈营销拍档准入

(一)入驻条件

业务名称

准入条件

效果产品托管业务

超级互动托管业务

数据服务业务

1、需遵守《服务市场管理规范》第三章服务商入驻条件;

2、须是公司性质,且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3、在卖家服务市场注册时使用的支付宝账号已通过企业支付宝账户实名认证;

4、认可阿里妈妈营销产品对于商家的价值,将申请业务作为独立业务进行开展、具备所申请的阿里妈妈营销产品运营和服务能力,且能提供近一年清晰明确的业务规划(申请时上传);

5、资质申请通过后于十个工作日内,冻结资质对应保证金:效果产品托管业务-5万元、超级互动托管业务-2万元、数据服务业务-2万元。

万相台无界版软件服务

引力魔方软件服务

万相台软件服务

营销推广整合软件服务

1、需遵守《服务市场管理规范》第三章服务商入驻条件;

2、须是公司性质,且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3、在卖家服务市场注册时使用的支付宝账号已通过企业支付宝账户实名认证;

4、认可阿里妈妈营销产品对于商家的价值,将申请业务作为独立业务进行开展、具备所申请业务研发及服务能力,且能提供近一年清晰明确的业务规划(申请时上传);

5、资质申请通过后于十个工作日内,冻结资质对应保证金:万相台无界版软件(直通车)-2万元、引力魔方软件-2万元、万相台软件-2万元、营销推广整合软件-2万元。

(二)入驻流程

1、托管类(含效果产品托管业务、超级互动托管业务、数据服务业务

image.png

2、软件类(含万相台无界版软件(直通车)、引力魔方软件、万相台软件、营销推广整合软件。

image.png

4、资质申请

申请入口:https://sem.taobao.com/index

1)效果产品托管业务、超级互动托管业务、数据服务业务

操作路径:服务商基础管理-资质管理“效果产品托管业务、超级互动托管业务、数据服务业务”

2)万相台无界版软件(直通车)、引力魔方软件、万相台软件、营销推广整合软件

操作路径:服务商基础管理-资质管理-“万相台无界版软件(直通车)、引力魔方软件、万相台软件、营销推广整合软件”

*软件开发需先行在开放平台注册成为开发者身份,并申请阿里妈妈营销工具标签及对应接口,具体操作步骤见:https://open.taobao.com/doc.htm?docId=120868&docType=1

(三)软件应用审核规则(针对万相台无界版软件(直通车)、引力魔方软件、万相台软件、营销推广整合软件):

1.软件界面导航清晰,系统稳定,功能运行正常。

2.涉及到自动调价,出价的功能,建议设置日限额和点击出价上限,并告知客户,或允许用户自己设置出价上限。如因为出价超过客户意愿造成投诉,责任由服务商全部承担。

3.涉及自动选择页面推送的功能,必须让客户明确知晓所选宝贝且可以修改。不明确告知客户系统推选了宝贝所产生的投诉,责任由服务商全部承担。

4.涉及创意的增删改查,必须明确让客户知晓可能产生的后果,并明确说明客户可以修改的方式。不明确告知客户相关信息所产生的投诉,责任由服务商全部承担。

5.涉及自动创意的功能,图片必须满足相应阿里妈妈营销产品的创意要求,不允许产生违规创意。

6.涉及自动优化标题,必须让客户明确知晓生成的标题且可以修改。不明确告知客户系统优化了标题所产生的投诉,责任由服务商全部承担。

7.涉及关键词的增删改查,必须明确让客户知晓可能产生的后果,并明确说明客户可以修改的方式。不明确告知客户相关信息所产生的投诉,责任由服务商全部承担

8.不允许向他人,公司或者组织,泄露任何客户数据,客户信息。

9.软件不能出现“竞价”,“广告”等类似描述。软件名称不能使用或包含“万相台无界”“引力魔方”“万相台”“直通车”“钻石展位”“钻展”“超级推荐”字样,名称和描述内不允许出现虚假宣传。

10.软件描述,标题,logo,详情页等信息符合《TOP可订购类服务规范》

第三条 保证金

(一)保证金标准

服务商类型

业务资质

应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营销托管服务商

效果产品托管业务

伍万元(¥50,000)

超级互动托管业务

贰万元(¥20,000)

数据服务业务

贰万元(¥20,000)

营销软件服务商

万相台无界版软件(直通车)

贰万元(¥20,000)

万相台软件

贰万元(¥20,000)

引力魔方软件

贰万元(¥20,000)

营销推广整合软件

贰万元(¥20,000)

(二)保证金缴纳、变动

1)服务商应缴纳的保证金将止付锁定于服务商的支付宝账户内。

2)服务商提供阿里妈妈营销产品托管/软件服务期间,阿里妈妈有权根据服务商的业务发展情况或违规情形,提高保证金。服务商应于收到阿里妈妈通知后10日内补足提高部分的保证金。如否,阿里妈妈有权冻结服务商接单服务、冻结服务商订单结算、直至将服务商清退出服务平台。

3)服务商保证金按本管理条例规定被扣除的,服务商应于被扣除之日起10日内,补足被扣除部分的保证金。如否,阿里妈妈有权冻结服务商接单服务、冻结服务商订单结算、直至将服务商清退出服务平台。

(三)保证金扣除

服务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损害客户利益的,应全额赔偿用户损失。如服务商拒不支付导致用户投诉至阿里妈妈的,则阿里妈妈有权根据其自身单方独立的判断(服务商同意,阿里妈妈对其判断结果免责),自服务商已止付的保证金中径行扣除、支付给用户,如保证金不足赔偿的,服务商仍应及时予以补足。

(四)保证金解除止付

详见本管理条例第七条第(4)项规定执行。

服务商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阿里妈妈软件产品服务提供方(以下简称为“软件产品服务提供方”)和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支付宝公司”)按软件产品服务提供方的指令对服务商支付宝账户进行保证金的止付、划扣、解除止付。

第四条 阿里妈妈营销拍档服务发布

(一)阿里妈妈营销拍档服务发布概述

服务商在全网营销服务频道发布服务时,应符合《服务市场管理规范》。通过审核的服务,可在营销拍档(amp.taobao.com)中进行展示。

(二)阿里妈妈营销拍档服务审核标准:

详见《阿里妈妈营销拍档入驻流程》

第五条 阿里妈妈营销拍档违规情节及处理条例

(一)违规处理措施 

1、服务处理措施包括服务隐藏、服务下架、服务新签冻结、服务冻结、服务清除、服务商清退、及营销拍档根据市场管理需要不时制定的其他措施:

1)服务下架,指服务将无法在营销拍档(amp.taobao.com)列表展现及用户订购,可重新上架;

2)服务新签冻结,指服务将无法在营销拍档(amp.taobao.com)列表展现及新用户订购,但不影响已订购该服务的用户继续使用和续订;

3)服务冻结,指服务将无法在营销拍档(amp.taobao.com)列表展现且无法成功订购。已订购该服务且仍在有效期内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但到期后将无法续订; 

4)服务清除,是将服务商名下的一款或多款服务下线并停止被处理服务的淘宝或阿里妈妈API调用,届时服务将无法在营销拍档列表展现且无法成功订购,已订购该服务且仍在有效期内的用户将无法继续使用服务; 

5)新服务发布冻结,指服务将无法在营销拍档(amp.taobao.com)列表展现新的服务内容且无法成功订购。 

6) 服务商清退 ,指服务商被动清退出营销拍档,将服务商名下所有服务清除,停止其服务的淘宝或阿里妈妈API调用(如有),所有服务新服务发布冻结。 

8) 服务隐藏,指服务将无法在卖家服务市场(amp.taobao.com)列表展现,但不影响已订购该服务的用户继续使用和续订,以及新用户的订购。

9)取消类目资质,指下架对应类目的所有服务,并取消服务商在对应类目发布服务的权限

2、服务商及其发布的服务违规的,阿里妈妈将依据违规程度给予不同类型的处理,同时暂停所有线上运营推广资源,并对服务商给予扣分及公示警告的处理。服务商的违规还可能影响到其已获营销拍档称号的继续展现及营销拍档的评选。

3、服务商在本规则内的违规行为,归为"市场违规"类型。该违规类型下,一个自然年内累计违规扣分满十二分的,服务市场给予服务商清退处罚。若未扣满十二分的,违规扣分在每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二十四时清零。

(二)违规行为及处理 

1、扣分规则

1)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违规举证或阿里妈妈认定的事实依规执行,但阿里妈妈有权依据实际违规严重情况加重或减轻处理力度。服务商违规处理扣分依据《服务市场管理规范》第九章,以下违规情节及处理条例仅针对阿里妈妈营销拍档。

2)每个阿里妈妈营销拍档初始扣分为0,违规扣分在每年的12月31日24时清零。

2、违规情形及处理

违规类型

违规内容

每次违规扣分

处理类型

处理周期

服务商基本信息违规 

违法或侵权

服务/应用的名称、Logo、详情、回调地址、内容等包含涉嫌淫秽、色情、不道德、欺诈、诽谤(包括商业诽谤)、非法恐吓或非法骚扰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关于规范互联网站、互联网信息、不正当竞争的法律、法规、条例或规章,下同)或涉嫌侵犯第三方享有的合法权利或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下同)的相关信息

3

新签冻结

7天

服务/应用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侵犯任何第三方享有的合法权利或权益;

3

新签冻结

7天

应用直接或间接地与下述各项内容进行链接:(1)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商品或服务;(2)无权链接或包含的商品或服务。

3

新签冻结

7天

虚假宣传、夸大描述、滥用或过度承诺等

在服务标题、服务详情页、服务内部弹窗banner、服务宣传banner等位置带有虚假宣传、夸大描述、滥用或过度承诺等功能性、效果性的宣传

1

新签冻结

5天

在服务标题、服务详情页、服务内部弹窗banner、服务宣传banner等位置或与会员沟通中未经允许利用官方、小二名义进行宣传,或者未经允许使用官方活动名称/logo/模板/标识进行宣传

1

新签冻结

5天

在服务标题、服务详情页、服务内部弹窗banner、服务宣传banner等位置使用失效的官方活动/产品名义进行宣传;或以失效营销拍档的身份进行宣传;或以没有订购过该服务的卖家名义进行宣传

1

新签冻结

5天

不得出现与工具功能不符合的宣传、描述

1

新签冻结

5天

其他违反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简介、详情描述包含绝对化用语等)

1

新签冻结

5天

服务描述不规范

服务标题、详情页、服务或服务商的logo含有违规字(注)

0.5

新签冻结

3天

详情描述不完善,缺少相应介绍模块,影响会员体验

0.5

新签冻结

3天

服务功能与淘宝或阿里妈妈业务不相关

0.5

新签冻结

3天

服务标题或服务详情描述重复堆砌关键词

0.5

新签冻结

3天

服务内含有不属于卖家服务平台应用相关的广告信息

1

新签冻结

5天

服务商重复发布相同或近似服务

1

服务冻结

5天

未选择与服务类型相关的类目发布服务

1

服务冻结

5天

服务页、sku表述的服务周期与服务商实际设置的订购周期不符

2

新签冻结

7天

服务描述不规范(情节严重)

未选择与服务类型相关的类目发布服务,情节严重,包括但不限于多次违规发布或代运营服务等特殊品类的服务错放类目。

4

新签冻结

10天

假冒资质

未经阿里妈妈允许,直接或间接仿冒淘宝平台产品及/或伪造文书等行为

4

新签冻结

10天

冒用运营服务商的各类评选资质名义进行对外宣传的,包括但不限于:1、非有效期内营销拍档服务商以营销拍档服务商为名义进行对外宣传;2、伪造不存在的资质进行宣传的;3、未经阿里妈妈认证,冒用运营服务商资质进行获客、诱导商家

8

所有服务冻结

30天

服务定价不规范

服务存在虚假免费情况

2

新签冻结

5天

违反各类目基础定价规范

2

新签冻结

5天

服务商行为违规

不正当竞争

服务商之间进行抄袭、恶意评价或进行其他不正当竞争

4

新签冻结

10天

服务商利用评价/留言接口发布广告信息、伪造或篡改会员评论/留言

4

新签冻结

5天

服务商利用“好评返现”、“全5分返现”、“返现”、“免单”等关键词引导商家对工具和服务做出不客观的评价

4

新签冻结

5天

服务商利用帮商家代付、支付宝代充值等行为进行不正当竞争

4

新签冻结

10天

日常经营违规

不尊重客户,与客户发生争执,嘲讽或辱骂用户。

4

新签冻结

10天

服务商盗用他人信息入驻,盗用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支付宝实名账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公司入驻基本信息

12

服务商清退

永久不得再入驻

存在合作关系伪造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1、伪造不存在的合作关系并上传;2、伪造合作关系中的约定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有效期、金额、服务内容、权利条款、指标数字等;3、被司法机构认定为合同诈骗罪的

10

所有服务冻结

30天

服务商将服务运营数据进行擅自保存、展示、聚合(比如聚合同一商家不同平台店铺数据、或将淘宝平台或阿里妈妈及其关联方平台数据转移至其他平台)、泄露、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服务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会员名、手机号码、地址等个人资料、行业数据、交易数据、接口数据及其他服务使用数据等服务运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会员名、手机号码、地址等个人资料、行业数据、交易数据、接口数据及其他服务使用数据等

12

1、服务商清退;

2、开发者清退;

3、违规保证金罚没;

永久不得再入驻

服务响应、投诉超限

服务商投诉介入量超过5次/月(近30天)

4

所有服务冻结

10天

未及时处理会员投诉超过5天,或对会员和平台的反馈未响应超过2天

4

所有服务冻结

10天

因违规被处罚的服务超过1个月仍未纠正全部违规行为

4

所有服务冻结

10天

服务商投诉介入量超过12次/月(近30天)

10

所有服务冻结

30天

服务商拒绝提供商家服务,且平台介入3次无反馈

12

服务商清退

永久不得再入驻

交易安全防控违规

服务商存在交易虚假行为

3

新签冻结

10天

服务商引导或帮助会员违反淘宝或阿里妈妈规则的行为

3

新签冻结

10天

服务商引导会员进行线下交易

3

新签冻结

10天

服务商诱导会员提前确认付款,造成利益受损

3

新签冻结

10天

违反各类目接入规则(除服务定价、服务发布以外的违规行为)

3

新签冻结

10天

(高危卖家)服务商涉及退款纠纷量情节严重,且未及时主动有效的处理

3

新签冻结

10天

违背服务承诺

服务商未按照约定向会员提供承诺的服务,妨害会员权益

3

新签冻结

10天

服务商未经商家同意,提前关闭软件\中止服务。

3

新签冻结

10天

导致商家被淘宝网/天猫处罚或样品损失等结果

3

新签冻结

10天

账号出售、转让

未经允许服务商出售、转让应用和服务账号

12

服务商清退

永久不得再入驻

盗用他人账户

盗用他人账户或支付宝账户,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如,在当事人未知或未授权情况下,非法获取或恶意诱导商家开通账户权限,损害商家利益;涉嫌危害服务商账户相关信息、相关金额等安全的行为)

12

服务商清退

永久不得再入驻

入驻信息造假

服务商提交应用入驻资料、信息造假(如,商家申请商家后台系统接入的工具/系统并非自研发)

12

服务商清退

永久不得再入驻

诚信问题

服务商向淘宝小二行贿等违反《合作伙伴行为准则》相关规定的行为

12

服务商清退

永久不得再入驻

骗取他人财物

服务商在一定时间内存在大量商家投诉不履约,且经多次联系无有效响应,经服务市场综合判断,有理由认为服务商无履行合同的意图,涉嫌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侵犯他人财产权

12

服务商清退

永久不得再入驻

恶意骚扰

服务商采取恶劣手段骚扰他人,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1、对于商家进行恶意骚扰,如恶意拍下商家店铺产品、骚扰电话等;2、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3、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4、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8

所有服务冻结

30天


第六条 运营服务投诉相关条例

(一)运营服务投诉概述

运营服务投诉:即运营服务商与客户、以及运营服务商之间在交易过程中,为了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投诉对方违规和请求协调解决纠纷的行为。

投诉受理范畴:客户对运营服务商的投诉、阿里妈妈业务部门对运营服务商的投诉、运营服务商之间的不良举报。

投诉方式:

1、邮件标题:投诉方旺旺/被投诉服务商公司名

2、正文(带*号的为必填):

*投诉方(淘宝卖家、企业、品牌商等)名称及联系人

*投诉方联系旺旺、邮箱、联系电话

*被投诉方名称(运营服务商)名称及联系人

*合作起止时间

*投诉详情说明

*投诉诉求

3、附件(带*号的为必附)

*完整清晰的阿里旺旺聊天历史记录截图(截图方法/要求请点击查看

*阿里旺旺举证号(举证号提取方法请点击查看

*服务费打款截图

如有线下补充协议,需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的协议扫描件或者清晰实物拍照图;

其他如操作记录、数据报表截图等。

(二)运营服务频道投诉处理流程

image.png

(三)运营服务商投诉执行

投诉处理:

1)被投诉服务商自接到阿里妈妈通知(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邮件、旺旺、其它书面方式)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须处理投诉并回复处理进度(例如已收到投诉,正在处理中),逾期未回复的,阿里妈妈将默认投诉成立。

2)被投诉服务商在阿里妈妈告知处罚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权对处理结果进行违规申诉;违规申诉的流程与实施细则如下图:

image.png

3)同一权利人在三个工作日内对同一服务商的同一类型投诉视为一次投诉。

违规及投诉执行:参照《服务市场的安全违规处理规范》

第七条 营销拍档服务商清退流程

清退流程的执行包括以下步骤:

1)阿里妈妈给服务商发送清退通知邮件;

2)清退邮件发出3个工作日内,阿里妈妈给服务商发送有关服务用户服务和保证金处理方式的邮件;

3)清退邮件发出5个工作日内,阿里妈妈给服务商现有服务用户发送服务商清退通知(通知方式:站内信、旺旺弹出消息等)。如用户对服务商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在自阿里妈妈发出通知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向阿里妈妈反馈,服务商有义务配合阿里妈妈妥善处理该投诉。

4)保证金解除止付:在同时符合如下条件的情况下,可对保证金解除止付:

A.服务商按前述流程进行配合处理且按时处理完毕所有已签约用户的问题(包括退还用户服务费)并经阿里妈妈认可;

B.阿里妈妈给服务商发送清退通知邮件已满90个自然日。

5)服务商自主中止业务合作的,一年后方可再次入驻,因违反平台规则被清退的永久不得入驻。

因其他原因终止合作的服务商,终止合作流程参照清退流程执行。

第八条 其他

本细则作为营销拍档-平台管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市场管理规范》《服务市场的安全违规处理规范》《服务市场争议处理规则》,以下统称为“平台管理规范”)的下位规范,本细则未约定事宜,一律以平台管理规范约定为准,服务商应遵守平台管理规范。本细则与平台管理规范相冲突的,以本细则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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