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概述
第二条 定义
第三条 入驻条件
第四条 考核机制
第五条 违规处理
第六条 服务清退
第一条 概述
1、【目的及依据】为维护商品导购服务类目的交易秩序,保障服务订购方、服务商的合法权益,依据《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等相关协议和规则,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本规范用于规范服务商入驻、退出、经营活动及其后果。
3、【效力级别】服务商应当遵守《淘宝平台服务协议》、《阿里巴巴商家服务市场服务协议》、《淘宝规则》、《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及本规范的相关规定。本规范有特别规定的,按照本规范执行。
第二条 定义
1、【商品导购】类目包括AR试用、惊喜抽模板、惊喜抽定制、组合购模板4个子类目, 具体业务描述如下:
AR试用:通过AR为消费者带来购物新体验,在线试妆、试鞋、试眼镜、试家居,边试边买。
惊喜抽:满足品牌个性化运营需求,带给消费者通过抽盒得到的惊喜体验。
组合购:帮助商家提供可搭配商品以组合的购买的导购方式。
2、客户:服务对象(淘宝商家、天猫商家等)。
第三条 入驻条件
服务商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驻商品导购服务类目
1)服务商具备企业资质 (营业执照);
2)公司成立时间1年以上;
3)拥有服务知名品牌 的经验;
4)提交至少3个案例;
5)缴纳保证金50000元。
第四条 考核机制
【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包括商品导购类目中的所有服务商及其经审核通过的服务(含隐藏、冻结状态应用)。
【考核周期】每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每季度结束后的次月5日统计上一季度的
【考核指标】单个考核期内服务商及其所有服务应符合如下指标要求:
第五条 违规处理
服务商或其发布的服务违规遵循本细则和《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管控。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应基于违规举证或认定的事实依规执行,但服务市场有权依据实际违规严重情况加重或减轻处理力度。
第六条 服务清退
当服务商违反《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以及各个子类目市场业务规范,被各行业市场处以服务商清退的处罚,则服务市场会根据 被动 清退原则进行清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