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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妈妈营销拍档运营规则》变更公示通知

更新时间:2018/08/14 访问次数:15581

亲爱的服务商:

     为了更好地维护市场交易秩序,更切实的保障商家和服务商的合法权益,服务市场将对《阿里妈妈营销拍档运营规则》入驻条件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规则调整于2018年8月14日公示通知,将于2018年8月22日正式生效。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第二条 阿里妈妈营销拍档准入

(一)     入驻条件

调整前

调整后

(一)     入驻条件

业务名称 准入条件

淘宝直通车托管服务商
钻展托管服务商

1、须是公司性质
2、在卖家服务市场注册时使用的支付宝账号已通过企业支付宝账户实名认证;
3、资质申请通过后五日内,冻结保证金5万元

内容/整合营销服务商

1、须是公司性质
2、在卖家服务市场注册时使用的支付宝账号已通过企业支付宝账户实名认证;
3、资质申请通过后五日内,冻结保证金2万元

 

(一)     入驻条件

业务名称 准入条件

淘宝直通车托管服务商
钻展托管服务商

1、须是公司性质,且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在卖家服务市场注册时使用的支付宝账号已通过企业支付宝账户实名认证;
3、资质申请通过后五日内,冻结保证金5万元

内容/整合营销服务商

1、须是公司性质,且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在卖家服务市场注册时使用的支付宝账号已通过企业支付宝账户实名认证;
3、资质申请通过后五日内,冻结保证金2万元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商家服务市场的支持与关注!

 

阿里巴巴 商家服务市场

2018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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