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速卖通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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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前 |
调整后 |
第四条 行为管理规范 2、服务提供规范e) 【禁止不正当竞争】服务商应当诚实守信,不得以恶意评价、恶意投诉、诋毁、虚假订购、恶意压价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服务商在与学员、客户、供应商、行政机关及其他各方的交易或交流中,保证将明确表明其独立合作方之身份,不得做出任何易引入误解乙方身份的任何表述、行为或暗示。服务商不利用官方合作方身份或项目实施之便利向学员、商家等任何第三方推销、推广任何非本服务市场合作范围内的产品或服务,或实施任何相关行为。 |
第四条 行为管理规范 2、服务提供规范 e) 【禁止不正当竞争】 ①服务商应当诚实守信,不得以恶意评价、恶意投诉、诋毁、虚假订购、恶意压价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服务商在与学员、客户、供应商、行政机关及其他各方的交易或交流中,保证将明确表明其独立合作方之身份,不得做出任何易引入误解乙方身份的任何表述、行为或暗示。服务商不利用官方合作方身份或项目实施之便利向学员、商家等任何第三方推销、推广任何非本服务市场合作范围内的产品或服务,或实施任何相关行为。 ②服务商应努力提升产品及服务的体验和水平,禁止通过恶意低价在平台进行不正当竞争。对此服务商应遵守平台规定的最低价政策,以维护行业的良性发展: l 如果您是企业ERP类软件服务商,您应以不低于类目指导成交价:每月3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客户销售服务。 其他类目服务市场将基于卖家需求及平台策略限定最低售卖价。 |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商家服务市场的支持与关注!
阿里巴巴 商家服务市场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