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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卖通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变更公示通知

更新时间:2018/05/02 访问次数:48127

各位服务商:  

为了服务市场的良性发展,速卖通服务市场不断完善市场机制。为了杜绝部分服务商通过恶意低价等不正当竞争手段方式吸引卖家,扰乱服务市场价格体系,降低商品的服务水平和卖家体验,服务市场将基于卖家需求及平台策略,限定各类目商品的最低定价、消除恶意定价。

服务市场将对《速卖通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第四条 行为管理规范”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本次规则调整于2018年5月2日公示通知,将于2018年5月15日正式生效。

 

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速卖通商家服务市场管理规范》

调整前

调整后

第四条 行为管理规范 

2、服务提供规范 

e) 【禁止不正当竞争】

服务商应当诚实守信,不得以恶意评价、恶意投诉、诋毁、虚假订购、恶意压价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服务商在与学员、客户、供应商、行政机关及其他各方的交易或交流中,保证将明确表明其独立合作方之身份,不得做出任何易引入误解乙方身份的任何表述、行为或暗示。服务商不利用官方合作方身份或项目实施之便利向学员、商家等任何第三方推销、推广任何非本服务市场合作范围内的产品或服务,或实施任何相关行为。

第四条 行为管理规范

2、服务提供规范 

e) 【禁止不正当竞争】

①服务商应当诚实守信,不得以恶意评价、恶意投诉、诋毁、虚假订购、恶意压价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服务商在与学员、客户、供应商、行政机关及其他各方的交易或交流中,保证将明确表明其独立合作方之身份,不得做出任何易引入误解乙方身份的任何表述、行为或暗示。服务商不利用官方合作方身份或项目实施之便利向学员、商家等任何第三方推销、推广任何非本服务市场合作范围内的产品或服务,或实施任何相关行为。

②服务商应努力提升产品及服务的体验和水平,禁止通过恶意低价在平台进行不正当竞争。对此服务商应遵守平台规定的最低价政策,以维护行业的良性发展:

l  如果您是企业ERP类软件服务商,您应以不低于类目指导成交价:每月3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客户销售服务。

其他类目服务市场将基于卖家需求及平台策略限定最低售卖价。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感谢您对商家服务市场的支持与关注!

 

阿里巴巴 商家服务市场

2018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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